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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政府對25名台灣漢生病原告賠償,這只是一個人權正義的開端, 在台灣還有幾百位的漢生病友是被國民政府隔離一輩子的人, 還需仰賴正義之士申張, 也需要大家接納回歸社會生活。
台灣日報 2006 / 01 / 25 (星期三) 台韓漢生病受害者日賠償 【台灣日報 】 (本報綜合東京24日報導)日本媒體今天報導,日本厚生勞動省決定方針,將對包括25名台灣漢生病受害者在內的總共431名台韓受害者全員賠償,每人賠償額八百萬日圓(約七萬美元),日本超黨派國會議員將以議員立法方式修改漢生病賠償法向本屆國會提出,快則下周可望通過立法。 讀賣報導,厚生勞動省將對提出訴訟要求賠償的25名台灣原告、124名南韓原告,還有282名離開療養所後集體生活在「定居村」的南韓病患,總共431人進行賠償,賠償總額約34億5000萬日圓。報導指出台韓原告律師團示意將接受日本的解決方式。 東京地方法院去年十月針對漢生病賠償要求的訴訟,判決台灣原告勝訴,南韓原告則被判決敗訴。厚生勞動大臣川崎二郎表示有必要以新的法案考慮對台韓病人的救濟措施。 日本於統治南韓時代的1916年在朝鮮半島南端外海的小鹿島設立「小鹿島病院」前身的「小鹿島慈惠醫院」,並於殖民台灣的1930年在台北附近設立「樂生療養院」前身的「樂生院」,分別將兩國漢生病患強制隔離在這兩家醫院內,並進行強制斷種和強制墮胎等違反人權行為。 日本九州熊本地方法院在2001年五月針對國家和國會長期隔離漢生病人作法判決違憲敗訴,日本國會於2002年通過「漢生病賠償法」,對受害者每人賠償八百萬至一千四百萬日圓,去年底為止已有3475名日本受害者領取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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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6 09:30am IP: 已設定保密 | [本文共 1351 位元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