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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訊】由嘉義縣婦女暨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與嘉義家庭扶助中心共同舉辦的「嘉義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教育訓練」於12月16日假嘉義縣創新學院舉行,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嘉義分會孫則芳律師及聖馬爾定醫院臨床心理師宋毓芳小姐擔任講師,共有92位來自學校、社工、醫護、保育人員、警察、村里幹事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關人員參與學習。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規定,醫事人員、社工人員、警察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勞政人員為家庭暴力暨性侵害事件責任通報人員,而以上人員皆為接觸受虐兒童的第一線人員,如何在兒童受到傷害時的第一時間提供必要之協助,讓兒童減少受害程度,並讓這些第一線的人員了解目睹家庭暴力對兒童之心理傷害,加深其通報之責任,因此邀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嘉義分會孫則芳律師講授「法入家門—談家庭暴力防治法」及聖馬爾定醫院臨床宋毓芳心理師談「目睹家暴兒童之創傷及處遇」。

其中孫律師以實際案例告訴學員家庭暴力之類型及家暴法適用之對象,及保護令之種類及如何申請,並告知成員若知悉兒童有受到暴力情形而未於24小時通報縣政府主管機關,則需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罰緩。而宋心理師先以我的願望—家暴目睹兒童影片讓學員瞭解目睹家庭暴力對兒童之身心影響及衝擊,且教導第一線成員如何辨識及協助目睹家暴兒童,並且介紹心理治療之過程,學員皆表示兩位講師之實務經驗豐富,且深入淺出覺得受益不少。

而此訓練共有兩梯次,下一梯次將於12月27日星期二假嘉義縣創新學院舉行,課程安排邀請有嘉義地方法院郭志明檢察官講授性侵害防治法規與責任通報之精神及嘉義縣社會局林碧娥督導簡介113婦幼保護專線。









發表文章時間2005/12/18 04:56pm IP: 已設定保密[本文共 1372 位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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