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這篇文章最後由tienboon在 2005/08/25 03:19pm 第 1 次編輯]
曾經目睹一件重大車禍 只因發生在家教班前面又因為一大堆人(百人以上,因為是一號省道)圍觀 跟朋友一停車馬上愣住了 原來是自己學生三個兄弟妹和計程車司機 二話不說 跳下去和朋友就是肉搏戰 中間過程省略 這是我身平第一次坐救護車 ......................................... 事後回想起來 自己做了假設 假如他不是我的學生我認識的人,我們還會救他們嗎?(旁邊那些人也是在圍觀,對面還是民意代表服務處) 之前問我朋友,它的答案是肯定的,我自己持懷疑態度,除非有人跟我一起下去
我們一直從報章媒體得到一些負面報導,而法官的判決總有驚人之舉,有違常理說法,常讓身為老百姓的我們無所適從,法律是設給法官.律師解釋的,您會解釋嗎????? 遇到同一條法律條文,每個人解釋不一樣,上訴後的改判,是不是意味著初審法官有問題?還是.............. 唉!!!!!!
amy大大說的固然不錯 但是"社會教育"如此 天平在哪裡?? 莫衷一是 大家應該更感恩 期待大家都.............(詞窮了)
我看了這判決 直接想到的是 當初陳同學的熱心.愛心.毅力..... 大概都在這事件後煙消雲散抹煞掉了 會替他及他的家人抱不平 但是顏家失去兒子的痛苦也是可以預知的 幫助別人是應該量力而為 大家互相勉勵吧
出個題目: 如果(假設啦!別介意)您有一位朋友突然在您面前倒地抽畜口吐白沫您要?您會?如何處理?如果不是朋友是陌生人呢? 除了幫忙叫救護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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