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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篇文章最後由ch08ko在 2009/03/04 09:40am 第 2 次編輯]
人體常被PL燈、T5、T8..之類的補光設備照射著, 是否有副面影響?
剛找到一些對燈具的研究報告: 由於資料太多,如希望獲知,請到: http://tw.myblog.yahoo.com/skindocchiu-cosmeticfact/article?mid=6659&prev=7644&next=5947&l=f&fid=23&sc=1 現在很多人都知道太陽中有紫外線需要做防曬
但其實大家在室內的時間通常是會比室外多很多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人注意室內燈具也會釋放紫外線的問題
但綜觀現在的燈具標示除非是特殊用途的燈管(燈泡)
否則因為法規上也沒有相關規定
所以根本都沒有標示相關的紫外線放射情形
目前國外已經有些相關標準(如Permissible Exposure Time)
但因為並沒有強制規定要標示
所以要有共通一致的做法可能還要一段時間才有辦法做到
以目前來說殺菌燈、捕蚊燈、黑光燈、紫光燈、
投射燈、伍氏燈及某些鹵素燈泡、開放式省電燈泡及鎢絲燈泡
會釋放出較多的紫外線是比較需要注意
至於一般的LED燈、霓虹燈、日光燈管、檯燈及包覆型省電燈泡相較下則安全性比較高
一般來說長期處於紫外線放射較多的燈具下面工作或離燈具太近的人
皮膚會受到傷害的機會就會比較大
至於一般民眾只要待在這些燈具下的時間不要太長
或是不要直接站在燈具下直射或近距離接觸的話並不需要太擔心
站在公共衛生及皮膚保健的觀點來看
相關燈具註明紫外線強度的安全標示是有需要的
因為消費者有可能在渾然不知覺的狀況下
即使在室內的環境卻接觸到過多的紫外線
而造成皮膚老化、變黑及長斑的情形
如果燈具可以有相關的紫外線放射強度安全標示
消費者在選擇上也可以更安心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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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4 00:50am IP: 已設定保密 | [本文共 1573 位元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