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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批批批批批批
-- 發表時間: 2008/04/21 02:02am
[這篇文章最後由批批批批批批在 2008/04/21 02:07am 第 1 次編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420/8/xmpg.html 投高興的是有問題嗎
-- 作者: darren
-- 發表時間: 2008/04/21 03:38am
殺貓兒兇手,好彩在台灣,在香港是會最高監禁三年和罰款二十萬
-- 作者: 批批批批批批
-- 發表時間: 2008/04/21 06:11am
人類沒有任意奪走小動物生命的權利 真苦了那隻虎斑
-- 作者: yalo
-- 發表時間: 2008/06/10 04:48am
臺灣法律是禁止虐待動物的,但是沒有像美國有設專業警察,所以法律視同虛設,看了難過也無能為力,只有靠你我的力量.
-- 作者: 史杜比
-- 發表時間: 2008/06/13 02:13am
流浪貓狗確實是社會上的一個問題,可是也沒必要用這種行徑吧! 這些人的行為真是令人忿怒。想到那小生命的哀嚎也令人心酸。
-- 作者: shelldodo
-- 發表時間: 2008/06/18 07:41pm
嚴厲讉責這種沒有人性的禽獸,每當看到這種新聞,都會讓我狂哭不已; 希望報應馬上降臨在這些禽獸的身上,我已不認為他們是人, 所以也不用人來稱呼他們; 今天他如此對待動物,難保他日不會用同樣的手法對待人!! 為何無法有效的扼止這種事情的發生?為何?為何?
-- 作者: bluesky1
-- 發表時間: 2008/06/19 03:20am
[quote][b]下面引用由[u]yalo[/u]在 [i]2008/06/09 08:48pm[/i] 發表的內容:[/b] 臺灣法律是禁止虐待動物的,但是沒有像美國有設專業警察,所以法律視同虛設,看了難過也無能為力,只有靠你我的力量. [/quote] 法律的確有明文規定,但是..............我記得好像沒有罰則 要嘛就是罰的輕 而且也沒有專職單位負責+執法,更沒有配置了解動物的專業人員 公佈地點讓大家一起盯可能還真的比較有用又實際
-- 作者: kllu
-- 發表時間: 2008/07/22 05:03pm
[quote][b]下面引用由[u]bluesky1[/u]在 [i]2008/06/18 07:20pm[/i] 發表的內容:[/b] 法律的確有明文規定,但是..............我記得好像沒有罰則 要嘛就是罰的輕 [/quote]其實現在的動物保護法是訂有罰則的(第六章): http://www.coa.gov.tw/show_lawcommond.php?serial=9_cikuo_20040915105337&code=A09&type=A 但是,這個法令目前執行的狀況並不佳,如下: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7332 不過至少讓我們在面對虐待者時,能搬出法令,依法有據站得住腳 [quote][b]下面引用由[u]bluesky1[/u]在 [i]2008/06/18 07:20pm[/i] 發表的內容:[/b] 而且也沒有專職單位負責+執法,更沒有配置了解動物的專業人員 [/quote]這點也是問題,還需要大家繼續努力: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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